莆田網訊 春天萬物復蘇,是最適合播種的季節,也是罌粟生長旺盛時期,有群眾在田間種植罌粟,說用于“藥用”,殊不知罌粟作為重要的制毒原植物在我國明令禁止種植,不論食用或觀賞都違反了國家法律。
4月12日,仙游縣公安局禁毒大隊聯合園莊派出所在園莊鎮開展“禁種鏟毒”專項整治行動。社區民警深入野外山林、田間地頭、房前屋后、家庭院落等較為隱蔽的地方展開“地毯式”踏查。其間,發現李某在自家菜地種植了30余株正處于生長期罌粟。為防止該植物流入市場,民警在現場取證清點后,立即將罌粟徹底鏟除(如圖)。
罌粟盛開時,花朵絢爛,而美麗的背后卻蘊藏邪惡,罌粟再美,也美不過生命。無論出于何種動機,無論數量多少,即便種植一株罌粟都是違法行為,將受到法律制裁。若群眾發現罌粟花或發現有人種植、買賣該類植物,應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。(湄洲日報記者 吳偉鋒 通訊員 韓藝 文/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