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怡楨 作
莆田網訊 一名男子因憂心女友嫌棄其大齡,辦假證偽造年齡,不想因租房東窗事發。記者昨日從荔城區檢察院了解到,該名男子涉嫌偽造身份證件罪,但因初犯、偶犯,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、認罪認罰,犯罪情節輕微,遂決定不起訴。
辦案檢察官介紹,去年5月,32歲的唐某與相差12歲的女子戀愛,因擔心女友嫌棄其年齡過大,遂通過路邊辦證小廣告,以200元價格定制了一張偽造的居民身份證,上面年齡顯示今年26歲。唐某用假證向女友證實二人年齡差距較小。今年2月,唐某與女友一同承租出租屋,房東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,登記租房信息。唐某礙于女友在旁,便提供假證給房東。房東多次嘗試將唐某信息錄入治安系統,卻無法成功,因信息異常而案發。記者了解到,身份證、護照、社會保障卡等用于證明居民身份信息的證件只能由國家制作頒發,通過辦證廣告、網購等方式獲取虛假證件,便涉嫌違法犯罪,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。(湄洲日報記者 陳麗明 通訊員 吳菁敏)